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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医院光伏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2026年10月15日 作者:凤台县人民医院 来源:凤台县人民医院 阅读量: 打印本页


我院计划对医院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与,并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医院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二、调研征集内容:

院方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至我院进行现场调研并提交项目初步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医院场地勘察与资源评估;

2.技术方案(含光伏组件选型建议、电气系统设计方案、安装方案、监控方案、系统运维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等);

3.经济性分析(含项目总投资估算、运维成本及预期收益分析等);

4.创新性与亮点;

5.公司资质与经验;

6.针对本项目的合作方案。

三、意向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合);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③近六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意向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企业基本情况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单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单位需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有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资质。

3.意向单位具有有效期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报名及勘查截止时间:

1.本项目调研不组织集中勘查。

2.勘察时间:意向单位于2026年10月16日起至现场自行勘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

五、初步方案的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形式:以上资格要求加盖公章PDF版本发送至邮箱:ftxyy1950@163.com。

六、重要说明:

1.本次公告仅为市场调研,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招标或承诺,院方有权根据收到的初步方案决定后续工作安排。

2.意向单位应自行承担此次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意向单位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院方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对本次调研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陈科长:15955496955

 

 

凤台县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5日